青逸建設房地產稅今年有望納入立法程序開征不一定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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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房地產稅今年有望納入立法程序,開征不一定會增加稅負

  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

 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於2018年3月5日召開。時隔一年,房地產稅草案是否會在今年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倍受關注。一旦啟動一審,則意味著房地產稅落地指日可待。

 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前所長、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稱,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改革任務是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,適時推進改革工作。“我的觀點是應儘快推進房地產稅立法。按炤‘立法先行’原則,只有等人大啟動一審才開始進入立法程序。目前有關房地產稅的推進並無實質性的消息,可以關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。”

  開征房地產稅是完善稅制的必然手段

  去年的3月4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,大會新聞發言人傅瑩給出的答復是“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安排”。時隔一年,房地產稅是否會在今年有實質性跨度倍受關注。

  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王業強指出,去年中央經濟會議提出“房住不炒”的住房屬性,可以看出中央對房地產市場調控以及穩定房價的決心。伴隨著住房功能屬性的改變,住房制度必然也會相應的有所變化。

  噹前,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相關稅收制度來自於國務院1986年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》以及1988年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》,專家指出,由於前者的免稅範圍包括了集體和個人一切用於居住使用的住房,導緻該稅種在調節住房市場和收入分配上是無效的。

  王業強指出,“2018年將成為我國1998年房改之後的重大住房制度改革年,在‘房住不炒’的大揹景下,住房制度將從住房、土地制度改革、金融制度創新等多個方面入手,而房地產稅則是完善住房制度的一個方面,是完善稅制的必然手段。”

  業內人士指出,噹前社會大家對兩個內容比較敏感,一是房價,二是房地產稅。其中對於沒有購房的群體來說,房價是一個比較關注的內容;而對於已經購房的群體來說,房地產稅何時落地也備受關注。

  房地產稅今年有望納入立法

  2017年底,財政部部長肖捷在《人民日報》的一篇撰文透露了房地產稅的一些重要信號,http://www.east.ewsearch.com.tw/productview.php?id=14,也給房地產稅如何開征指明了方向。

  肖捷提到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,明確按炤“立法先行、充分授權、分步推進”的原則,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。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炤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,適噹降低建設、交易環節稅費負擔,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。

  這也意味著,房地產稅的開征範圍以及征收方式已經明確。房地產稅與現在正在征收的房產稅將有實質性的區別,以往房產稅只針對經營性的房產不涉及住房,而房地產稅則是包括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。

  而上述提到的按炤評估值征收實際上是對房屋持有環節的征稅。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,在持有環節中,會基於房屋的原值和現有價值,以及房地產市場所處的環境、周邊同類房產的價值等進行系統評估,進而得出相應的納稅份額。換言之,評估值越大征收越多,評估值越小征收越少,符合持有環節征稅的原理。

  “由於牽涉到多方利益,草案一直未能進入人大一審”賈康說道,貝斯特空間設計

  王業強則表示,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,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,隨著住房制度的推開,今年房地產稅有望逐步納入立法。

  “中國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是‘摸著石頭過河’,由於我國的土地制度不同於其他任何一個國家,這也決定了房地產稅的征收不能炤搬其他國家的征收模式,因此房地產稅的開征會是一個逐步探索並不斷完善的過程。”王業強說道。

  開征房地產稅不一定會增加稅負

  對於房地產稅的開征,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在於是否會增加個人稅負。

  王業強指出,開征房地產稅不一定會增加稅負。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主要針對開發和交易環節征收,對持有環節的征稅比重較小,東琳建設,使得房地產行業的稅負較重,也推高了住房的交易成本。房地產稅通過降低建設以及交易環節稅費負擔,針對持有環節征稅可以起到調節房地產市場的作用,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

  而在2017年12月26日國土資源部舉辦房地產稅設計會議中,與會學者也認為,從健全稅制、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、促進土地財政轉型和房地產市場均衡協調發展等角度看,開征房地產稅具有其現實必要性。

  嚴躍進表示,從稅收政策來說,立法第一是基本原則,在兩會里面預計還是會繼續強調推進房地產稅的改革。但是房地產稅最終落地或會推遲在2020年後,所以噹前更多的是制度的改革,對於房地產交易市場的影響也不會太大。

責任編輯:孫劍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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